2021级土木工程专业方向选择工作于2023年4月1日16时截止,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21级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分方向工作的通知》,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网络选择方向提交时间优先原则,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了各专业学生名单,现将分方向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4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3253转815(土木学院教务办)。
附件:
2021级土木工程专业方向选择工作于2023年4月1日16时截止,根据学院《关于开展2021级土木工程专业学生分方向工作的通知》,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根据学生网络选择方向提交时间优先原则,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核,确定了各专业学生名单,现将分方向结果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3年4月4日-4月6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映,联系电话:0591-22863253转815(土木学院教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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