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第二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400号)转发给你们,有关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18年2月2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将预申报书网上提交科技厅审核,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按时将有关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国家对口的专业管理机构。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联系电话:010-68598404,68598010。
科技厅对口处室:对外合作处;联系人:戴东莉,联系电话:0591-87871774。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